參加國家考試、作文考試、寫論文的民眾要注意了,教育部5日公布「重訂標點符號手冊」正式修訂版,修正部分標點符號用法,想拿高分可別弄錯了。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表示,修正過後的「重訂標點符號手冊」,修正重點在將標明書名 、篇名、歌曲名的乙式書名號由「《》」,改為「〈〉 」。此外,連接號「─」在橫式書寫時,常被誤認為國 字「一」,因此這次修訂標點符號時新增乙式連接號「 ~」,以減少被誤認情形。 陳雪玉說,「重訂標點符號手冊」正式修訂版已公 布於網址 (http://www.edu.tw/files/site_content/M0001/hau/f2.html),除說明標點符號使用時機,並以實際例句說明用法,盼民眾可以減少誤用情形。
她指出,雖未強迫民眾正確使用標點符號,但作文、論文寫作及考試時若能正確使用,絕對有加分效果。(中央社/2009-01-0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