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ient, customer, patron (nn.)

儘管這三個字各有獨特的意思,但亦有重疊之處。patron 意為「贊助人,資助者」(benefactor),如 He was lucky to have found a millionaire patron. (他有幸找到了一位百萬富翁贊助人),但這個字也有「老顧客,老主顧」(regular customer) 的意思,只是它是個比較正式的用字。

Customer 是指購買商品或有時勞務的「顧客,客戶」,但它還有一項口語的應用,如 She’s a tough customer. (她是個難應付的人),句中的 tough customer 最初僅指「難伺候的顧客」,但現在也意為「難對付的人;難纏的傢伙」;當然,現在我們也有其他名稱來稱呼接受不同方式之服務或伺候的人,如 shopper (購物者)、diner (用餐者)、consumer (消費者)、buyer (買主,買家) 等等。

Client 原本僅指購買或使用專業人士如律師或醫生所提供之專業服務的人,亦即「(律師的) 當事人,委託人」,「(醫生的) 病人」等等。然而,由於越來越多的行業都認為它們是專業,如房地產經紀人 (房仲業者) 並不喜歡人家稱他們為 real estate agents,而比較喜歡被稱為 realtors 或最好是 professional realtors,因此上述這些名詞現在都已普遍化或廣義化,尤其是 client — 這個字現在也泛指「顧客,客戶」;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,現在 client 亦被用來指各種網路和主機服務的購買者或使用者,即大家所熟知的「用戶」。結果,百貨業者和蔬果花卉商的顧客和客人現在既可叫做 customer 也可叫做 client,而社工人員的委託人和妓女的恩客也同樣可叫做 customer 或 client。

除了這三個字之外,還有一個字也意為「顧客,客戶,客人」,那就是 clientele。但它是顧客,客戶,客人,尤其是主顧 (regular client) 的總稱,為一集合名詞,其動詞可以是單數或複數,視其被看作一個整體或個別成員而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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