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讀時薪85元 美語班欺人 低於法定98元 業者:會補足薪資

喬登美語新北市新莊光華分校的工讀生薪資,竟以時薪 85 元計算,明顯違法。對此,分校業者精英國際教育管理顧問公司表示,因工讀生不負責實際教學,時薪才設定為 85 元,但 6 月已調整時薪為 98 元。喬登企業管理顧問公司稱,只是提供加盟資源,不介入分校人事與薪資管理。新北市勞工局表示,依《勞基法》,僱主若未給付勞工基本工資,最高可處 6 萬元罰鍰。

新北市胡小姐表示,3 月底到喬登美語新莊光華分校應徵工作時,因當時大學還未畢業,光華分校稱可先見習工讀,待畢業後即可轉任正職,讓她相當心動,便決定到光華分校任職。

胡小姐說,前兩個月領薪時,因工作時數較少,未注意精算時薪究竟是多少,6 月份領薪水時,只領到 5100 元,直覺工作時數與薪資比例不符。

胡小姐仔細計算才發現時薪只有 85 元,遠低於法定最低時薪 98 元,讓她無法接受憤而離職,直呼「太惡劣!」

業者精英國際教育管理顧問公司人事部經理張先生表示,因見習生不負責教學,主要待在教師旁觀看學習,頂多做些改考卷與評量的工作,且公司還會負擔見習生轉任正職時的教育訓練費,才將見習生時薪定為 85 元,6 月已調整時薪為 98 元,並表示會給付不足薪資。事後胡已領得薪資。

喬登企業管理顧問公司校務部戴姓經理說,只是提供加盟資源,各分校人事聘用與管理是由各加盟主獨立負責,不過仍會加強宣傳輔導,避免再發生加盟主違反法令的情況。

新北市勞工局勞安條件科股長李文煥表示,自今年 1 月 1 日起,基本時薪已從每小時 95 元,調整為 98 元,依《勞基法》,僱主未給付勞工基本時薪,可處 6000 元以上、6 萬元以下罰鍰。(蘋果日報 2011/08/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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