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例 外交特考擬設英檢門檻

考選部說,外交特考擬將英語檢定納入應考資格,考生必須具備一定程度英檢能力才能報考,若試院通過,最快明年開始實施。

考選部說,用人機關外交部考量到英文能力是外交領事人員基本工作語言,處理涉外事務、參與國際會議、談判及簽署協定,英文都是推展業務所需的共同語言。因此建議將英語檢定納入外交特考應考資格,並按語言組別,規範應考人應具備的英語檢定能力等級。

包括全民英檢 (GEPT)、多益 (TOEIC)、托福 (TOEFL)、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(CambridgeMain Suite)、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(BULATS ALTE)、雅思國際英語測驗 (IELTS) 等 6 項含聽、說、讀、寫成績的英語檢定測驗,外交部建議納入外交領事人員考試應考資格採認。

考選部指出,外交特考英文組須於報名期間前 2 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,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(CEFR) B2 以上,其他語組則為 B1 以上。所謂的 B2 水準,以全民英檢來說,是全民英檢的中高級,全民英檢的中級則相當於 B1。

考選部說,外交領事人員特考如果將英語檢定納入應考資格,將創國家考試的首例。為求審慎,考選部多次邀集英語檢定、外文、外交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及外交部、教育部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開會研商,並循法制作業研修考試規則,正依程序報請考試院審議,如果通過,將於民國 103 年開始實施。(中央社 2013/08/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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