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語教學學校愈來愈多,不少學校把外籍老師當做招生手段,但國內流浪老師卻抗議飯碗被外籍老師搶走,面對雙方壓力,勞委會首開先例,與教育部聯手針對高中級及以下學校聘僱外籍老師訂定合理員額,計算公式以班級數、每周每班語文課程時數、外籍老師上課時數為準。這也是勞委會首度針對特定行業的白領外勞訂定員額限制。
勞委會強調,該項公式不溯及既往,因此若目前聘僱老師已超過合理員額者,勞委會將不主動廢止聘僱許可,也就是學校可採「遇缺不補」逐步降低,但日後學校申請外籍老師聘僱許可時,就會要求依照配額引進。
現代家長急於提升子女外語能力,雙語學校競爭也日漸激烈,日前就有私立雙語小學出面控訴勞委會阻撓外籍英語教師來台教學,致造成教師及學生受害。但勞委會了解情形卻是,該小學去年已經聘僱8名外籍老師,又持續申請多達18名,並不尋常。
勞委會表示,目前除實驗高中雙語部及雙語學校得聘僱外籍學科教師外,一般高中及以下學校聘僱外籍老師只能聘僱「外國語文學校」,惟並未限定員額。但是這幾年國內流浪老師人數多達數萬人,其中就有不少是外語專長,這些流浪教師不斷向勞委會反映,強調本國籍英語老師能力不差,但許多學校寧可用外籍老師,造成本國老師失業問題嚴重,希望勞委會加強規範學校聘僱外籍老師。
勞委會表示,基於保障國民就業原則,以及避免學校無限制進用外籍老師,因此邀集教育部研商學校聘僱外籍語文教師的合理員額,會中決定以學校的班級數、語文課程時數及外籍老師上課時數計算。計算公式為: 學校班級數X每周每班課程時數X15%,再除以「外籍老師每周上課時數」。
舉例而言,若學校共有20班,一星期共35堂課,其中語文課程照教育部規定,最多只能20%-30%,勞委會採15%數值,就是20X35X15%=105,再除以每周外籍老師最少上課20小時,則最高員額就是5.25個,也就是最多只能聘5個外籍老師。(聯合晚報/2009-04-0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