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習退費遭刁難 2堂課得付1萬6

一名國立大學女研究生日前花了3萬8千多元報名英文補習班,上了兩堂課後感覺授課內容與預期有落差,向補習班申請退費,但補習班卻以超過退費期限,只願退5成費用。

女研究生後經申訴爭取才獲得7成退費,但加上無法退款的教材費,女研究生上兩堂課代價仍高達1 萬6千元。

課前宜先訂契約

盧姓研究生投訴,去年11月報名高雄英美補習班的課程,總共花了共3萬8千6百元,連續上了兩堂課後想退費。但補習班表示可更換其他課程,盧女接續上了其它的課後決定退費,補習班卻說,已過開課日第3天的申請期限,規定只能退5成費用。

盧姓研究生不滿表示,她是簽約隔日才上課,且第二次上課後就反應要退費,但英美補習班強調簽約日就有課可上,算是開課日,「簡直吃定消費者」,經向教育局申訴,才獲7成退費。

英美補習班回應說,相關退費規定都依教育局規定並在契約上載明。

高市府教育局第四科科長高瑞明說,長期語言及電腦等補習班的費用高,易有消費糾紛,補習班於開課日期、退費規定等,一定要清楚明確告知學生,最好能簽訂契約明定,以免釀生爭擾。(蘋果日報/2010-03-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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