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人士「湯尼陳」開設的湯尼英日語補習班,遭消費者投訴公開抽獎十萬元,事後反悔不給錢,消基會中區分會昨舉行記者會譴責該補習班以摸彩之名行銷,卻又以「贈與人撤銷贈與」拒絕提供獎金,「行徑非常惡劣」,昨將該案以「廣告不實」函送公平交易委員會辦理。
台中楊先生與女友昨於記者會說,他母親在湯尼英日語上課,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三人參加畢業公演,女友摸中十萬元,提供獎金的該補習班老師周信子當場表揚,但同月二十六日領獎金時,對方竟稱周信子撤銷贈與拒給獎,湯尼陳還建議將獎金轉為母親學費,遭到拒絕。
楊先生向消基會中區分會投訴,總幹事劉維寧說,兩度請湯尼陳協商未果,湯尼陳發送摸彩單給學員親友參加活動,屬不當行銷,網站公告頭獎十萬元,事後不認帳,已觸犯《公平交易法》與《消保法》「廣告不實」,可處五萬到兩千五百萬元罰款。
本名陳志鵬的湯尼陳昨跟周信子出國,上飛機前接受電話訪問,湯尼陳稱周信子不願提供獎金,他無法強迫,只能協調;周信子則說,因與受獎人有言語衝突,才依《民法》撤銷贈與,是個人行為,與補習班無關。(蘋果日報/2009-06-2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