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路總局規定客運後方須標示駕駛名牌,部分客運業者為推動雙語化標示,在駕駛名牌上也標示英文名,但英文名中竟有「God (上帝)」、「Superman (超人)」。有民眾擔心客運駕駛英文名字叫「God」,會激怒基督教人士,要公路總局管一管。
大男人取名蜜雪兒
突發奇想,把英文名叫做「God」的首都客運駕駛洪文芳受訪說,因為他喜歡開車服務人群,公司說要取英文名,他想了半天,想到神就是服務人群的,才取此名。
除洪文芳,司機搞笑英文名不少,有人名叫「李超倫」,結果乾脆就叫「Superman」,另名駕駛「羅志豪」明明是大男人,英文名竟叫蜜雪兒「Michelle」(女性名字)。羅志豪說,自己英文名其實是麥可「Michael」,但因當時拼錯字,只好將錯就錯。
首都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說,未對駕駛英文名設限是希望給員工創意空間。公路總局表示,目前並無規範英文名用法。外籍人士丹布隆 (Dan Bloom) 說:「God這種英文名可能讓基督徒感到褻瀆上帝;為避免不必要誤會,建議命名時最好避開文化禁忌。」(蘋果日報/2009-01-09)
客運駕駛搞笑英文名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