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下許多年輕人 (也包括不怎麼年輕的單身貴族) 都有個夢想,女的夢想嫁入豪門,男的夢想娶個有錢的老婆,可以少奮鬥十年、二十年、甚至三十年。有夢最美,希望相隨,希望他們都能夢想成真。英文有個非常貼切的成語可用來形容跟有錢人結婚,那就是 to marry money (和錢結婚),如 One way to get rich is to marry money. (致富的一個方法就是和錢結婚 - 亦即跟有錢人結婚)。豪門婚姻有的幸福美滿,有的則以離婚收場,為台灣的高離婚率做了些許的貢獻。
根據台灣監察機構一年多前所公布的一份報告,台灣現在每年有 6 萬對夫妻離異,等於每 10 分鐘就有一對怨偶在戶政事務所辦離婚,而且台灣的離婚率,10 年來遽增了 80%,從 2011 年的亞洲第一,變成現在的世界第三。高離婚率的致因不一而足,但現代人一切講究速成,即便是人生大事之一的婚姻亦是如此,這種速食婚姻肯定是高離婚率的主要致因之一,因為它們的離婚率通常比較高。這可不是隨便說說,而是有研究證明的。
根據英國《每日郵報》一篇名為「Proved: Those who marry in haste DO repent at leisure」的報導,德州大學人類生態學 (human ecology) 教授泰德˙休士頓 (Ted Huston) 花了逾 14 年的時間追蹤 168 對夫妻的婚姻關係,其中有幾對還是名流。結果發現,戀愛期 (courtship) 比較短的夫妻,離婚的機率通常比較高。譬如說,美國影星芮妮·齊薇格 (Renee Zellweger) 和鄉村歌手肯尼·薛士尼 (Kenny Chesney) 從邂逅、結婚到離婚歷時不到一年;世界知名女歌手「小甜甜」布蘭妮 (Britney Spears) 與第二任丈夫、美國舞蹈演員暨饒舌歌手凱文·費德林 (Kevin Federline) 認識數週後就訂婚,他們的婚姻也僅維持三年。
各位看倌不知有沒有發現,本文標題與每日郵報的標題使用同一成語 “marry in haste, repent at leisure”!這個成語於 1693 年首次出現在英國劇作家威廉·康格里夫 (William Congreve) 的喜劇《The Old Batchelour》中,意為「結婚匆匆忙忙,婚後好景不常」。在這個成語中,兩個動詞 marry 和 repent (後悔,懊悔) 以及兩個當副詞用的介系詞片語 in haste (匆忙地,草率地) 和 at leisure (悠閒地;從容不迫地,不慌不忙地) 相互呼應,而它的前半段 marry in haste,套用時下的流行語就是「閃婚」。例如:
- Those who marry in haste DO repent at leisure. (那些閃婚的人真的好生後悔)
- Tina wanted some time to consider Sam’s proposal of marriage; she had heard the saying, “Marry in haste, and repent at leisure.” (蒂娜想要一些時間來考慮山姆的求婚;她聽過俗話說「結婚匆匆忙忙,婚後好景不常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