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歷、轉診單等就醫資訊幾乎全是英文,對病患、家屬如同天書。衛生署將鼓勵醫界逐步推動病歷中文化,明年起各縣市至少有一家醫院參與,包括病歷摘要、診斷證明等就醫資訊,應盡量以中文書寫。
專有名詞維持英文
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,將優先推動病歷摘要、診斷證明、手術同意書、藥袋、檢查報告結論等項目中文化,但藥物、診斷檢查、手術名稱等專有名詞維持英文,以免轉診時發生疑義。
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劉梅君說,應要求全病歷中文化。但也有醫師主張維持全英文病歷,「與國際接軌應以英文為主,且多數醫師不熟悉中文輸入。」新光醫院心臟內科醫師洪惠風是國內少數以中文寫病歷的醫師,他認為病歷記錄病人感覺與症狀的部分,可優先推動中文化,專有名詞維持英文,建議衛生署將病歷中文化列入醫院評鑑,鼓勵醫界參與。
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說,將配合政府推動,「若病人要求,會提供中文為主、英文為輔的病歷摘要。」民眾劉怡君說,病人是主角,中文是醫病共通語言,「可接受專有名詞維持英文,其餘應盡量用中文。」
病歷中文化推動方式
推動原則:以中文為書寫原則,藥物、診斷、檢查、手術名稱等專有名詞維持英文
中文項目:病歷摘要、治療計劃、診斷證明書、死亡證明書,手術說明書、手術同意書、麻醉同意書、藥袋、檢查報告 (胃鏡、超音波、X光、電腦斷層等) 的結論,疾病衛教單張、疾病飲食衛教單張、轉診單
上路時程:明年起各縣市至少有1家醫院試辦
資料來源:衛生署 (蘋果日報/2009-11-1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