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中學英文課,文法一向是教學重點,但政大英語系教授陳超明指出,今年大學學測已幾乎不考文法,學校應放棄文法規則的教學,廢課綱,改訂能力指標,以實用溝通為導向,把每個學生都教會,而不是趕著教完。
他說,台北縣最近推動英語活化教學,在正式課程外,用更活潑的方式,引發學童對學英語的興趣,效果不錯。
但他納悶,為何只有課外活動才能「活化」? 連正式課程也一起「活化」,甚至國、高中英語課也活化,不是更好嗎?
他指出,台灣傳統的英文教育,過分強調文法規則、死背單字,不重視基本溝通能力,導致許多人學了16年英文,見到外國人仍是鴨子聽雷、啞口無言。
他說,大家都知道問題所在,幾十年來卻無法解決。
陳超明最近在由聯經出版的新書《英語即戰力》當中提到,中學老師都認為文法很重要,但大考英文卻越來越不考文法,以測驗學生的閱讀理解力與語文的使用能力為主,「考試沒有引導教學」。
他舉例,今年學測英語題目,只有1-2題文法題,其他題目大多是理解題,須看上下文語意才能答,即考理解力,這才是真正考綜合語言能力,包括單字掌握、語法邏輯性及大量閱讀。
不過,當他告訴高中老師,上課不應該教太多文法,老師往往質問:「不教文法,要教什麼?」、「若我不教,萬一考出來怎麼辦?」
陳超明認為,大考中心未來不太可能考太多文法,老師應該教的,就是大量閱讀,及接觸外國文化的經驗與場景。
此外,英文老師還有個盲點,就是為了因應課綱趕進度,急著「教完」,卻不管學生會不會,即使班上只有兩三成的人懂,仍照樣教下一課。
陳超明認為,教會比教完重要,而且,建中和後段的高中,不應該教一樣的東西,英語課應該分級教學。(聯合報/2010-07-2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