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為制訂學前英語政策,委託政大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進行研究,公企中心昨天在台南市舉辦公聽會,與會的幼教業者強烈要求不應禁止幼稚園教美語,建議教育部應以市場機制來決定政策方向。
台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教授陳淑琴表示,教育部並沒有說幼稚園不能教美語,重要的是如何教? 以該校來說,正就學前美語教學做規畫,希望培養師資。實踐大學應用外語學系副教授陳淳麗說,她以自己的孩子為經驗,贊成孩子學前學美語,但重點是如何協助家長,並引起孩子學習動機。
長頸鹿美語總編輯方登婷表示,她贊成由市場機制決定政策方向,不過應就外師聘請做規範,師資訓練也應有常態性配套規定。新竹市私立天福幼稚園長趙婉娟主張,孩子在學前可學美語,但不能犧牲孩子的興趣,也要注意學習動機,政府有監督、管理權,但家長也有選擇權。
台中教育大學英語系教授廖美玲說,學前學美語應以疏導方式看待,若社會有需求,學理就不該決定能教或不能教。她表示,並非幼稚園不能教美語,而是老師要如何教,這需要配套措施。現在有許多流浪教師,都是可運用的資源。
公聽會主持人政大英文系教授兼公企中心主任陳超明表示,比較北部與南部家長的心聲,他覺得南部家長有較深的焦慮感,擔心英語教育資源不足,因此會更期待不能對學習英語有任何限制。
昨天的公聽會共有南部地區近百名幼教業者及家長參加,廖美玲介紹教育部的兩個說帖。教育部提出1個前提、2個堅持、3種主張、4種作法,主張語言學習順序應先母語、再國語、後英語,幼稚園不可聘任外籍老師教授英語等。教育部的說帖並指英語學得早不一定學得好、幼兒階段非學好英語的關鍵期。
與會人員多認為愈早學英語愈好,但業者也同意外籍教師並不一定教得好,重要的是要有嚴格的把關機制。(聯合報/2009-10-31)